经学院论证、申报,学校教学与学位指导专门委员会审议,校长办公会审定,学校决定2017年申报环境科学与工程、城乡规划2个本科新专业。现根据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》(浙教办函[2017]158号)要求,特将专业申请材料(见附件)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7月17日。公示期间内,如对专业申请材料有异议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学校教务处反映。反映情况时要有具体事实,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个人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,否则不予受理。
受理部门:教务处
联系电话:0571-63730964
联系邮箱:jiaoxueke320@163.com
附件:1.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申请表
2.城乡规划专业申请表
教务处
2017年7月11日